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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特殊需求旅客

更多特殊需求旅客

擔架旅客 需要托運電動輪椅的旅客 聽力障礙旅客
傷病旅客 申請特殊餐食的旅客 機上使用可擕式氧氣濃縮器(POC)服務標準 攜帶人體捐贈器官的OPO人員

擔架旅客

在飛機起飛至降落整個航行過程中,如果您無法以直立姿勢坐於座位上,您可以向我們提出擔架服務的申請。

乘機須知

如您需要預訂擔架服務,請在以下申請時限內向我們的航班始發地直屬售票部門提出申請,經我們安排後方可承運:

  • 美國、加拿大航線,請您在航班起飛前48小時(含)前提出。
  • 除美國、加拿大航線以外航線,請您在航班起飛前3天(不含起飛當日)提出。

為了確保您在旅途中的安全,請安排至少一名年滿18周歲的成年旅客或醫務人員陪伴同行。

每個航班只能收運一名擔架旅客。我們的擔架設備將被安排在經濟艙。

請您最遲於航班預計起飛時間前180分鐘到達值機櫃檯辦理乘機登記手續。

醫療證明

手術後的旅客,旅行日期至少應在手術後10天(不含手術當日)。購票時須提供開具日期不早於最早搭機日期前10天(不含起飛當日),由縣級或二類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。醫療證明須註明「適宜搭機」字樣。
未手術的旅客,購票時須提供開具日期不早於最早搭機日期前10天(不含起飛當日),由縣級或二類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。醫療證明須註明「適宜搭機」字樣。
登機時,還應出具航班起飛前24小時之內開具的允許登機的醫療證明。

適用票價及稅費

您需要為安裝擔架所需佔用的座位支付相應票價,具體適用票價及稅費請向營業部或呼叫中心諮詢。

改期與退票

如您在航班起飛前提出改期或退票要求,我們可免費為您辦理。航班起飛後將不允許更改或退票。

免費行李額

計重制航線擔架旅客免費行李額為60千克,每件行李長、寬、高不得超過100釐米、60釐米、40釐米;

計件制擔架旅客免費行李額為3件,每件不得超過23千克,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15釐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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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托運電動輪椅的旅客

您在旅行途中如有特殊餐食需求或對某些食品有特殊的禁忌要求,請您提前向我們或我們的銷售代理人提出申請,我們可為您免費提供特殊餐食服務。

乘機須知

因殘疾、健康、年齡原因行動受限或腿部骨折等原因暫時性行動受限,故而在旅行中需要攜帶電動輪椅的旅客,其攜帶的電動輪椅可作為托運行李運輸;

電動輪椅不得帶入客艙,必須在值機櫃檯辦理托運手續,請您在普通旅客辦理乘機手續截止前2小時(含)到達機場值機櫃檯辦理乘機登記手續;

電動輪椅不計入您的免費行李額,我們可免費為您運輸,但僅限托運一件;

超出上述範圍的身體健全旅客攜帶的電動輪椅,國航不予運輸。

鋰電池驅動的輪椅容量限制

如您攜帶的電動輪椅是由鋰電池驅動,其電池額定能量不得超過300Wh。如果必須由兩塊電池驅動,則其中任何一塊電池額定能量不得超過160Wh。同時可再攜帶一塊額定能量不超過300Wh或二塊額定能量分別不超過160Wh的備用電池。

鋰電池由旅客隨身攜帶,超出容量範圍不予運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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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力障礙旅客

為確保您出行順利,我們可為單獨旅行的聾啞旅客免費提供必要的引導和協助服務。如您需要預訂此項服務,請于訂票時告知我們或我們的銷售代理人。

乘機須知

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,未滿16周歲聾啞旅客乘機時須有成年人陪伴同行。

請您最遲於航班預計起飛時間前120分鐘到達乘機登記櫃檯辦理乘機登記手續。

機上服務

如您需要時,我們將:  

協助放置或拿取隨身攜帶物品;  

協助移入或移出座位;  

協助做就餐準備;  

協助往返衛生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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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病旅客

手術後的旅客,旅行日期至少應在手術後10天(不含手術當日)。購票時須提供開具日期不早於最早搭機日期前10天(不含起飛當日),由縣級或二類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。醫療證明須註明「適宜搭機」字樣。
未手術的旅客,購票時須提供開具日期不早於最早搭機日期前10天(不含起飛當日),由縣級或二類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。醫療證明須註明「適宜搭機」字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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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特殊餐食的旅客

您在旅行途中如有特殊餐食需求或對某些食品有特殊的禁忌要求,請您提前向我們或我們的銷售代理人提出申請,我們可為您免費提供特殊餐食服務。

申請須知

請您在申請時限內向我們提出特殊餐食需求申請,經我們同意後,將為您在我們可提供的特殊餐食品種範圍內免費提供特殊餐食服務。

對於您因宗教信仰或個人身體原因對機上餐食提出的特殊禁忌需求,例如禁花生、禁蘑菇等,也請您在申請時限內向我們提出禁忌類食品需求。

國航實際運營的所有國內航班,以及所有國際、地區航班的國內航段不配備猶太餐。

每個航班上每名旅客僅可申請一份特殊餐食(包括禁忌需求的食品)。如您攜帶嬰兒旅客乘機,還可為您攜帶的嬰兒申請一份嬰兒餐。

對於泰國、印度等有宗教信仰的國際航線,目前我們機上的標準配備餐食為無豬肉餐、無牛肉餐及印度餐。上述航線我們不接受您提出的含有豬肉、牛肉餐食需求的申請。

對於烏魯木齊、銀川、西寧、蘭州等國內清真航線 , 目前我們機上的標準配備餐食為無豬肉的全清真餐。上述國內航線我們不接受您提出的含有豬肉需求的餐食申請。

申請時限

如您申請預訂猶太餐,您應在航班預計起飛時刻 48 小時(含)之前提出。

如您申請除猶太餐以外的其他特殊餐食的預訂,您應在航班預計起飛時刻 24 小時(含)之前提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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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上使用可擕式氧氣濃縮器(POC)服務標準

醫用氧氣一般使用高壓氣瓶保存,在航空運輸中屬於危險品管理範疇,中國民用航空局不允許旅客自行攜帶任何用於貯存、產生或者分配氧氣的設備乘機使用。

可擕式氧氣濃縮器(POC),通過分子篩技術分離空氣中的氧氣,該設備不帶有壓力貯存部件,分配機構不帶有壓力,也不自主產生氧氣,經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(FAA)認定不屬於危險品類別。如您需要在我公司航班上全程持續使用POC,該設備需要通過FAA的認證。您還需要至少在航班起飛前48小時聯繫國航直屬售票處,填寫一份旅客告知書,並準備好醫生證明。醫生證明應在航班起飛前10日之內簽發,證明您需持續使用POC且適宜乘機。

國航直屬售票處地址請登陸國航官方網站查詢(首頁>聯繫我們>全球營業部)。

下載查看旅客告知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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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带人体捐献器官的OPO人员

當您為人體器官捐贈組織(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,簡稱OPO)的工作人員,需要透過航空運輸方式轉運人體捐贈器官,在符合下列所有要求時,我們將與地面服務代理、機場管理機關、空中交通管理部門共同開闢綠色通道,為您提供特殊保障流程,否則,我們將按普通旅客保障流程向您提供航空運輸服務:

您必須於班機計劃起飛時間至少4小時前透過95583向我們提出申請,告知班機訊息、人體捐贈器官類型、包裝尺寸、涉及的危險品等資訊。

您必須攜帶《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確認書》及副本,註明所運輸器官的合法來源、用途、聯絡人姓名及聯絡人電話等。

裝有人體捐贈器官的運輸容器必須在顯著位置張貼“人體器官運輸專用”標識;如容器體積超過我們隨身攜帶行李的尺寸要求,您必須提前辦理佔位行李服務;帶入客艙的運輸專用容器,在運輸過程中由您自行照管。

隨身攜帶行李尺寸要求可參見:http://www.airchina.com.cn/cn/info/travel-prep/baggage/carry-on-baggage/carry_on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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